什么场所适合用电动闭门器?现在国家标准有明文规定了,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
信号反馈的功能:
2.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本标识;
3.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
4.除本规范第6.4.11条第4款的规定外,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
5.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
6.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7.甲、乙、丙级防火门应符合现行标准《防火门》GB-12955的规定。
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4.6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运控制设计。
4.6.1防火门系统的联运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常开防火门所在的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抑制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77-2014
6.3.1常闭防火门,从门的任意一侧手动开启,应自动关闭,当装有信号反馈装置时,开关状态信号应反馈
到消防控制室。
6.3.3常开防火门,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关闭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6.3.4常开防火门,接到现场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